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地基調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照篇第二章基礎構造第二節)



地基調查



第六十五條

地基調查得依據建築計畫作業階段分期實施。

地基調查計畫之地下探勘調查點之數量、位置及深度,應依據既有資料之可用性、地層之複雜性、建築物之種類、規模及重要性訂定之。其調查點數應依左列規定:

一、基地面積每六百平方公尺或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每三百平方公尺者,應設一調查點。但基地面積超過六千平方公尺及建築物基礎所涵蓋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之部分,得視基地之地形、地層複雜性及建築物結構設計之需求,決定其調查點數。

二、同一基地之調查點數不得少於二點,當二處探查結果明顯差異時,應視需要增設調查點。

調查深度至少應達到可據以確認基地之地層狀況,以符合基礎構造設計規範所定有關基礎設計及施工所需要之深度。

同一基地之調查點,至少應有半數且不得少於二處,其調度深度應符合前項規定。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新竹市建築爭議事件處理辦法


第一條

  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公共安全、處理建築爭議事件,減  少建築糾紛,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爭議事件如下:

  一、領有建造執照之工程施工損壞合法鄰房爭議事件(以下簡稱損鄰事件)。

  二、領有建造執照之建築物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會同申請使用執照等爭議事件。

  三、經本府工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核准受理之建築爭議事件。

 

第三條

  本局於接獲損鄰事件後,應以書面通知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會同勘查,並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經勘查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應以書面通知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停工;如因停工會使損壞擴大者,應請承造人加強保護鄰房安全之有效措施,並於趕工完成基礎及地下層工程後停工,經監造人

      會同承造人及專業技師鑑定,並提具維護鄰房安全措施檢討及安全鑑定書送交本局核備後,始得繼續施工。

  二、經勘查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得准予繼續施工,承造人應即先行加強保護鄰房安全之有效措施,監造人並應會同承造人及專業技師於會勘後七日內出具安全鑑定書送交本局備查。

  三、損壞情形如無法認定係因施工損壞,或鄰房房屋邊緣與工地開挖境界線間之水平距離大於開挖深度三倍以上者,應由異議人洽請鑑定單位鑑定。

 

第四條

  前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損鄰事件之協調處理程序如下:

  一、損鄰事件發生後,雙方應先自行協調或向該轄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二、如協調或調解不成,任一方得向鑑定單位申請房屋損害鑑定,鑑定費用由申請人先行代繳,鑑定結果如有損壞事實者,鑑定費用由損鄰方負擔;如無損壞事實者,鑑定費用由對造人負擔。

  三、申請鑑定之一方,得檢具協調或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及損害鑑定報告書,向新竹市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申請評審,評審會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召開;同一損鄰事件以不

      超過三次為原則,每次間隔以不超過十五日為限。

  四、損鄰事件至請領使用執照階段仍未解決時,經相關鑑定單位鑑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經評審會決議,得依新竹市建築爭議事件損鄰補償費用提存法院數額表(如附表)以受損戶名義提存法院後,      申領使用執照。該損鄰糾紛另由雙方循司法途徑解決。

 

第五條

  第三條第三款損鄰事件之協調處理程序如下:

  一、爭議之一方檢附鑑定單位所出具之損害鑑定報告。

  二、損害鑑定報告證明係屬施工損壞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除由本局依建築法及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處理外,並依第四條規定程序協調處理。

  三、損害鑑定報告證明係屬施工損壞而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除由本局依建築法及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處理外,並依第四條規定程序協調處理。

  四、經鑑定非屬施工所致損壞者,不受理其申請。

 

第六條

  損鄰事件發生後,起造人或承造人委託鑑定單位辦理鑑定及鑑估,如受損戶經鑑定單位連續通知三次,仍拒絕接受鑑定及鑑估者,則由受委託之鑑定單位出具證明函知本局,並副知受損戶。

  起造人或承造人得依第九條規定提評審會評審,並作為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之依據。

 

第七條

  受損戶如經本局依第四條第三款通知而拒不出席達二次者,逕依第四條第四款處理。

 

第八條

  建築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辦法,應由雙方自行協調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一、受損之鄰房為違章建築者。

  二、申請基地內建築物結構體頂層完成,始提出損壞鄰房之申請者。      不屬前項適用範圍之建築工程完成後,得依法申領使用執照。

 

第九條

  建築爭議事件提評審會評審程序如下:

  一、第二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爭議事件由爭議關係人檢具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損鄰事件由本局檢具申請文件及有關處理資料提評審會評審。

  二、本局應於受理申請後十五日內,召開評審會作成決議。

  三、爭議事件經評審會評審認有必要時,得推請委員或組成專案小組再予協調或調查,並擬具書面意見提評審會討論。

 

第十條

  評審會認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襄助,並依實際情形酌支審查費及出席費,其調查資料由本局派員協助整理。

 

第十一條

  申請人於評審會評審程序進行中,得敘明理由撤回其申請。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鑑定單位如下:

  一、建築師公會:主持鑑定人員,應具有建築師資格,鑑定報告應以公會名義出具。

  二、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其組織章程應經其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業務項目應包刮受理委託辦理各項土木、建築鑑定與估價,主持鑑定人員應具有相關科系專業技師資格。鑑定報告應以公會名義出具。

  三、學術研究機構:經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設有土木、 建築相關科系、研究所或附設之學術單位,主持鑑定人員應具有助理教授以上資格,鑑定報告應以學校名義出具。前項第一、二款鑑定人員應檢附開業證書、會員證、建築師或技師證書等相同資格證件向本府申請備查,人員及資料異動時亦同。第一項第三款學術研究機構之鑑定主持人員應檢具學校出具助理教授以上相關學經歷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實施。

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穿樑套管的正確位置


水電業者常須預留水電穿樑套管,就結構安全而言,較佳位置是在何處呢?

一般而言,可以參考結構圖說,普遍來說

靠近柱位為佳(因為彎矩較小),惟不得在柱面兩倍樑深範圍內〈在樑中,因為中性軸約在樑中位置〉

其他規定

1.預留套管孔徑不得大於1/3樑深

2.穿孔不得於同一斷面垂直排列

3.穿孔水平排列間距為3倍孔徑並不小於30公分

4.穿孔外緣與鋼筋距離須滿足保護層厚度之要求

5.需加補強筋,且須自鋼筋交差點起有足夠伸展強度

可參考結構技師公會標準圖說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就我沒白吃 - 同學會!

    今天是週末,我們高中同學要在天安酒店搞一次同學聚會。
   自從畢業後,好多同學都混得有模有樣,我卻默默無聞,在一家工廠當製圖員,每月和丈夫一起靠著不多的收入共同撐著這個家。我本不打算去,可禁不起同學們的 一片盛情,只好答應。
 
  丈夫正在幫兒子複習功課,兒子就要上初中了。為了上一所好中學,這段時間丈夫沒少操心,東奔西走,至今還沒著落呢。看了兒子一眼,我走出了家門。 
    
天安酒店是高級酒店,我走進包房的時候,同學們都已到齊。還沒坐穩,一張張名片就飛了過來。一看一個個不是總經理,就是帶長的,就連以前成績總是甩尾的阿 輝,也當上了派出所所長。
 
   望著服務小姐端上眼花繚亂的菜肴,我真感歎自己孤陋寡聞,光這一桌就足以抵我三個月的收入了。阿輝像個宴席的主人一樣,不停地招呼大家吃,不時地為這個斟 酒,為那個夾菜,嘴裡還說:「只管吃,算我的。」大夥也沒任何拘束,一輪接一輪地交杯把盞、海闊天空地 閒聊。
 
    酒足飯飽之後,天色已不早,此次聚會該結束了。可究竟誰來埋單?我看大夥好像都沒有要慷慨解囊的意思。
    這時候阿輝掏出手機,按了一串號碼,然後說:「小李,今晚所裡掃黃抓到人沒有?哦!剛抓 到?好!好!隨便送一個到天安酒店來給我埋單。」

     說完,他得意地把手機放進了口袋,一旁的同學跟著哄笑起來。十五分鐘不到,一個中年人就進來了,他看了帳單,不禁皺了皺眉頭,看來他身上的現鈔也不足。
     他隨即也拿出手機,撥了一串號碼,說:廖工嗎? 我是馬校長呀!你兒子要轉學讀我們學校的事,我今天就給你拍板定下來了…… 不過,我今晚請朋友吃飯,你過來 埋單好嗎?在天安酒店 203 包廂……
 
     二十分鐘後,有人敲了敲包廂的門,門被打開了。當我見到戴著副 高度近視眼鏡的丈夫 站在門口時, 我暈倒了
利用陽台的大小尺寸作為外立面構圖是不錯的想法

 
 
 
仔細看, 有的樓層並不是陽台,只是裝飾,沒有地坪
 

 


>本故事榮獲中國 2006 年度 最佳故事情節獎 ”“ 年度最讓人心酸故事獎 ”“ 年度最佳搞笑短文獎 ”“ 百姓評委會特別推薦獎 就我沒白吃   作者: 廖 太太

> (作者只寫了 800 字,卻將中國的整個「結構」寫出來,佩服!) 

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厚德載物


故事很短卻感人,得理,要饒人。人不講理是缺點;人硬要講理卻是盲點理直氣和 理直氣壯 ,更能說服改變他人。

  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席間,發現在滿桌精致的素食中,有一盤菜裡竟然有一塊豬肉,高僧的弟子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打算讓主人看到,沒想到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一會兒,弟子又把豬肉翻出來,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說 : “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我就把它吃掉!”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

  宴後高僧辭別了主人。歸途中,徒弟不解地問 : “師傅,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為什麼把豬肉放到素菜中?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處罰他。”

高僧說:“每個人都會犯錯誤,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甚至會把廚師辭退,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待人處事固然要“得理”,但絕對不可以“不饒人”。

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不但不會吃虧,反而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厚德載物

一部高檔手機,
70 %的功能是沒用的;
一款高檔轎車,
70 %的速度是多餘的;
一幢豪華別墅,
70 %的面積是空閒的;
一屋子衣物用品,
70 %是閑置沒用的;
一輩子掙錢再多,
70 %是留給別人花的。
 生活簡單明瞭,享受人生守住 30 %便好。
 
老妹提醒老哥的文章 







 
                                                   簡單的設計;不簡單的思維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擋土式開挖之穩定性分析

有關擋土式開挖之穩定性,應檢核下列項目:

(1)貫入深度
(2)塑性隆起
(3)砂湧
(4)上舉
(5)施工各階段之整體穩定分析


【解說】
1. 基地在未開挖前之地層可視為處於平衡狀態。此平衡狀態在基地開
挖後隨即改變,地層產生應力及變位。本節即利用地層參數及地下
水壓分析基地在開挖過程中及最後階段之穩定狀況,以安全係數表
示。
2. 本節所列之穩定性分析,只能考慮地層之應力部份,不考慮地層之
變位。因此在開挖基地須要嚴格限制變位量時,其安全要求應提高。
換言之,縱能符合穩定性之最低安全要求時,亦未必能達到變位量
之安全要求。通常開挖土層之穩定性愈高或安全係數愈大,其變位
量即愈小。

擋土壁貫入深度

擋土壁應有足夠之貫入深度,使其於兩側之側向壓力作用下,具
足夠之穩定性。擋土壁之貫入深度D,可依下列公式計算其安全性:




                             擋土設施土壓力平衡

式(8.8-1)
式內
最下階支撐以下之外側作用側壓力(有效土壓力+水壓力之 淨值)之合力(tf/m)
作用點距最下階支撐之距離(m)
擋土設施結構體之容許彎矩值(tf-m/m)
最下階支撐以下之內側作用側土壓力之合力(tf/m)
作用點距最下階支撐之距離(m)

【解說】
1. 本節係參考日本建築學會之建議,將作用於擋土壁之側向壓力簡化
為主動土壓力及被動土壓力。在此假設前提下,已容許壁體底部出
現變位,以產生極限被動土壓,然而當擋土壁貫入深度足夠時,貫
入部份應有固定不動點存在,此點與上述假設不盡相符。
2. 日本建築學會原建議下列二式:
式(解8.8-1)

式(解8.8-2)

式(8.8-1)將置於分子項,較符合安全係數等於抵抗力除以破壞力之定義。一般在分析時,由於為未知數,亦可忽略不算。
  1. 本節適用於開面下為砂土或堅實粘土地層。當開挖較深,或開挖面為軟弱粘土,被動側壓力尚不足抵抗主動側壓力時,即使增加貫入深度,尚無法符合安全要求(廖洪鈞與許世宗,1990),應以地層改良方法加強被動側土壤之強度。
  2. 根據一般施工案例之資料顯示,在具高地下水位之基地進行深開挖,目前常用之擋土壁長度(開挖深度H加貫入深度D),可概估如下:

  3. 極軟弱地層:
    (H+D)=(2.2~2.4)H 式(解8.8-3)
    D=(1.2~1.4)H 式(解8.8-4)
     砂土、粉土、粘土、中等、緊密或硬:
    (H+D)=1.8H 式(解8.8-5)
     D=0.8H 式(解8.8-6)       卵礫石、軟岩:
    (H+D)=(1.4 ~ 1.6)H 式(解8.8-7)
    D=(0.4 ~ 0.6)H 式(解8.8-8)


     底面隆起
開挖底面下方土層係軟弱黏土時,應檢討其抵抗底面隆起之穩定性。可依下列公式計算其安全性:
圖8.8-2 隆起檢討
式(8.8-2)
式內
=抵抗力矩(tf-m/m)
=傾覆力矩(tf-m/m)
=黏土之不排水剪力強度(tf/m2)
=半徑(m)
=開挖底面以上,於擋土設施外側X寬度範圍內土壤重量與地表上方載重(q)之重量和(tf/m)
【解說】
  1. 隆起破壞之發生,係由於開挖面外土壤載重大於開挖底部土壤之抗剪強度,致使土壤產生滑動而導致開挖面底部土壤產生向上拱起之現象。工程上用於檢討隆起之極限分析計算公式有許多,例如Terzaghi and Peck(1948), Peck(1969), Bjerrum and Eide(1965), Tschebotarioff(1973)等,本節式(8.8-2)係採用日本建築學會(1974)之修正式。
  2. 本分析方法之滑動面半徑X為變數,應選取其中安全係數為最小者。分析時,除非擋土壁貫入滑動面有相當之深度,否則不考慮擋土壁之容許彎矩值(即式(8.8-1)之),因為當產生隆起破壞時,擋土壁在滑動面以上部份可隨滑動土塊轉動。
  3. 當地層為極軟弱粘土時,即使
  4. 能達到1.2,仍應考量擋土壁之變位量及擋土壁背之地面沉陷量,若超過容許值,應增加擋土壁之貫入深度或以地層改良方法增加滑動面土壤之剪力強度。
     砂湧
如擋土壁下方為透水性佳之砂質土壤,且擋土壁未貫入不透水層時,即應檢討其抵抗砂湧之安全性。分析方法可用滲流解析方式、臨界水力坡降解析方式、或以下列兩公式分別計算之,擇其中貫入深度最大者為設計依據。
圖8.8-3 砂湧檢討
式(8.8-3) 式(8.8-4)  式內 =砂質土壤之有效單位重(tf/)
  =擋土設施之貫入深度(m)
=地下水之單位重(tf/)
=擋土設施內外兩側地下水位之水頭差(m)
【解說】
  1. 砂湧係指開挖面下為透水性良好之土壤時,由於開挖側抽水使內外部有水頭差而引致滲流現象,當上湧滲流水之壓力大於開挖面底部土壤之有效土重時,滲流水壓力會將開挖面內之土砂湧舉而起,造成破壞。

  2.    
     
     
     
      本節針對砂湧所檢討的方式有二,本節式(8.8-3)係根據Terzaghi滲流解析之理論分析而得,由圖-解8.8-1安全係數定義為 式(解8.8-3) 從Terzaghi的模型試驗結果顯示,發生砂湧的範圍在離鋼板樁D/2之距離內,所以 式(解8.8-4) 式(解8.8-5) 其中取,得 式(解8.8-6) 取為1.5 式(解8.8-7) 
 
本節式(8.8-4)係採臨界水力坡降解析方式分析而得,即安全係數取 式(解8.8-8) 其中 式(解8.8-9) 式(解8.8-10)

圖-解8.8-1 砂湧檢討示意圖

  1. 根據「加拿大基礎工程手冊」(1985)指出,對於乾淨砂土(clean sand)之地層,水力坡降i在0.5~0.75之間即足以使開挖工作面不穩定,工人及機械操作困難。解決方法是加深擋土壁,使具有足夠之安全係數。該手冊並列有各類層狀砂土地層之情形,供砂湧安全分析參考。
  2. 一般深開挖基地,除因擋土壁貫入深度不足而引起砂湧外,應注意下列原因所引致之砂湧。
  3. 基地鑽孔完畢後未封孔
  4. 擋土壁大量滲漏,縮減滲流路徑。
  5. 中間柱施工不良,回填不實,引致中間柱周邊砂湧。
     上舉
開挖底面下方土層中,如有不透水層且承受壓力水頭者,應檢討開挖過程中此不透水層抵抗上舉破壞之安全性。可依下列公式計算其安全性:


圖8.8-4 上舉水壓力檢討

  式(8.8-5)  式內 =不透水層底面以上之各土層土壤單位重(tf/m3)
=不透水層底面以上之各土層厚度(m)
=透水層頂部之水壓力(tf/m2)
【解說】
  1. 本節式(8.8-5)應用於基地地層有受壓水層之情況,此時,不僅應在地下室開挖施工階段考慮地下水上舉力之影響,而於開始從事類似如連續壁、排樁等之擋土結構施做時,就應考量因受壓水層水壓力之作用即易導致抓掘或鑽掘孔壁的崩塌,影響施工之品質。處理受壓水的方式可設置解壓井以達解壓之目的。
  2. 對於短暫之開挖,上舉水壓力應考慮雨天之水位;對永久結構物之上舉水壓力則應採用長期高水位設計。
  3. 如不透水層受上舉水壓力影響產生隆起現象,而支撐系統之中間柱座落在此不透水層中時,須要考慮開挖過程中解壓及上舉水壓力所產生之隆升現象,避免使原先水平之支撐系統產生過度垂直變位。
      施工各階段之整體穩定性分析
由擋土壁及支撐設施所構成之擋土結構系統,必須檢討其施工各階段之整體穩定平衡,其安全係數皆須達到8.8.1~8.8.4之要求。
【解說】
  1. 完善的支撐開挖設計必須考慮每一施工階段的安全,由於各階段施工皆會對支撐及擋土結構體造成應力重新分配現象,因此對於各階段的開挖深度及支撐位置,甚至基地內、外水位的控制,均須遵循設計圖說之規定;近年來建築物之地下室樓層常有挑高設計,於拆解支撐階段須注意是否有未支撐長度過長導致擋土結構系統受力過大之情形,必要時應加設回撐,以確保各階段施工之安全。
  2. 使用逆築工法(或稱逆打工法)進行地下深開挖,是以地下結構物之樓版代替內支撐,由地面逐層向下挖土及興築,各階段之穩定性分析類似順築內撐工法,所不同之處有:
  3. 逆打工法中樓版無法施加預力;
  4. 樓版在澆置乾縮後,可導致擋土壁產生內擠現象;
  5. 開挖至最底層時,須要開挖最底層之樓高及基礎版之厚度,此時擋土壁之無支撐高度最大,所受土壓力及水壓力亦最大,且開挖時間最長,通常此階段之整體穩定性最低,必要時,應用內支撐加以補強。